北京公司注册名称要求在北京,公司名称有一定要求,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分别为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具体如下: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例1: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例2:字号+(北京)+行业特点+有限公司。例3:字号+行业特点+(北京)+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如不想带“行政区划”或“行业特点”则需要到国家工商总局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注册资本需达到5000万人民币以上。
公司主营业务:
1、工商业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公司地址等;
2、执照收转:北京公司执照收购转让(停批公司执照转让);
3、核名业务:、疑难核名、加急核名等;
4、资金业务:显账、增资验资、垠行冲量等;
5、财务税务业务:记账报税、税务登记、企业年报等;
6、异常解除业务:注册地址异常、企业年报异常、税务异常解除等;
业务覆盖局域:北京、广州、上海、深圳、天津、霍尔果斯、成都、杭州、武汉、重庆、南京、苏州、西安、长沙、沈阳、青岛、郑州、大连、东莞、宁波、无锡、内蒙古、浙江、湖南、合肥、烟台、济南、珠海、海南、海口、昆明
北京公司注册经营范围要求经营范围指的是北京内资公司想从事的具体经营业务,北京内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受到公司名称的直接限制,但受到注册资本的限制;经营范围分一般经营项目和特殊经营范围两种:
1、一般经营项目,无须许可审批,商事主体在办理了营业执照取得商事主体资格后,即可自由经营;商事主体的经营项目依法涉及相关部门许可审批的,须向相关部门申请,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2、许可经营项目,比如银行、公司、险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需在办理营业执照前办理相关许可审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