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 翠 霞 遗 失 护 士 执 业 证 ,证号 :201641011629,声 明 作 废 。
本 人 李 玉 ( 身 份 证 号 :41022419791006133X)不 慎 将 河 南豫发置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河 南 豫 发 集 团 有 限 公 司)于2008 年 8 月 30 日 开 具 的 收据 : 票 号 2034968, 金 额 25000元;于 2011 年 2 月 21 日开具的收据:票号 4112885,金额 88205 元丢失,声明作废。 由此收据 产 生 的 一 切 经 济 纠 纷 及 法律 责 任 由 本 人 承 担 与 河 南 豫发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无 关 。
登报热线:0371-8607-8883截稿时间:每天16:00截稿(工作日),次日出刊。周五同时截止周六、下周一稿件。具体可来电咨询,(提醒:联系业务员,咨询明细更方便!)